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

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创建于1995年,是广东省设立较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金轮所秉承“专业、诚信、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朝着 “专业化、团队化、国际化”的发展目标执着前行,一直在律师界享有良好声誉。

金轮所设有四家分所:分别是广东金轮(南沙)律师事务所、广东金轮(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金轮(东莞)律师事务所、广东金轮(汕尾)律师事务所;无论执业律师、分支机构,还是业务数量、营业收入,均取得骄人的成绩。2021年底,我们完成了普通合伙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的改制。现注册资本增至1020万元,合伙人队伍发展至38人。改制的成功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们的抗风险能力更强,后备人才更厚,专业能力更强,发展更具可持续性。

金轮所苦练内功,专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水平不断提高。为适应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的必然趋势,向客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我们组建了政府与行政法律事务部、金融及资本市场法律事务部、破产与清算法律事务部、国有企业与国有资产法律事务部、不动产与建筑工程法律事务部、知识产权与互联网法律事务部、公司法律事务部、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法律事务部、健康与医药法律事务部、劳动与用工法律事务部、刑事辩护与合规法律事务部、融资租赁法律事务部等12个专业部门,实行专业化分工,配备足够的专业律师,为政府、机关、社会组织、国有企业、金融机构、民营企业、个人等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得到广泛好评。

金轮所久久为功,不断着力培育品牌业务。我们辛苦耕耘的政府与行政、金融及资本市场、破产与清算、国有企业与国有资产、不动产及建筑工程五大业务领域,硕果累累,成为品牌业务,在业界享有较高知名度,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我们受聘或续聘常年法律顾问的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包括: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林业局、广东省大湾区集成电路与系统应用研究院、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商务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民政发展研究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司法局。我们进入了几乎所有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律师库;我们入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编制的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名册,系广东省破产案件一级机构管理人,系广州市仅有的四家一级机构管理人之一。

金轮所始终如一,积极参与社会事务,担当社会责任。我们的律师朱少波担任汕尾市人大代表、法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积极参政议政,推动社会进步;我们的律师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广州市律师协会的专业委和工作委主任、副主任等重要职务,推动行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我们的律师担任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副秘书长、专业委和工作委主任、副主任,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副秘书长,广州市律师协会破产与清算法律专业委副主任,致力于破产与清算业务发展,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们的律师担任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法律顾问和公益诉讼律师团负责人,专注于消费者维权和公益诉讼;我们的律师担任广州市及区工会组织法律顾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我们的律师担任广东省法学会、广州市法学会、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广东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的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投身法学研究;我们分别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设立省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共同培养法律人才。

金轮所规范管理,诚信执业,不断取得新荣誉。2017年,被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评为“广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20至2023年度连续四年被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评为“优秀管理人”,2023年获评首批“广州市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示范单位”、获评广州深化律师体制改革30周年“优秀律师事务所”。此外,金轮所和金轮律师还荣获有关部门授予的“广东省消费维权积极贡献奖”、“广东省消费维权年度贡献人物”、“广州市律师行业优秀基层党组织”、“维护社会稳定奖”、“公益爱心奖”、“广东省优秀律师”、“广州市优秀青年律师”等荣誉。

回顾过去,我们深知,金轮所所取得的一切成绩,除了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团结奋斗外,得益于改革开放的大时代,得益于政府、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更得益于客户的宝贵支持与信赖。

展望未来,我国已经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以“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助力客户成长与跨越”为使命,坚持“专业、诚信、和合、创新”核心价值观,落实“深耕广州市、布局珠三角、融入大湾区、辐射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凝心聚力,不断创新,砥砺前行,为实现“做更可信赖律师事务所”目标愿景而努力奋斗!

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总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21号粤海金融中心29层
电话:020-38556388
官网:https://www.genius-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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