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于1994年由广西区司法厅批准成立。经过20多年发展,本所形成深厚的人文沉积。
完善的党建引领。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立于1997年,是区直律师事务所设立最早的党支部之一。现有党员律师18人,通过党建引领所建,带动了律师事务所的发展。
自购的办公场所。本所位于南宁市新民路中明大厦,办公面积800平方米,拥有充满现代气息的办公环境和先进的办公设备。
优秀的律师团队。本所现有专职律师三十多名,其中六人具有法学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律师的专业背景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知识产权等诉讼及非诉讼多项领域,均具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先后走出广西区律师协会副会长人、广西知识产权学会秘书长1人,担任广西区律师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及委员5人、广西区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1人。
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首批入选广西区国资委、南宁市国资委,作为具有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上市业务代理资质的律师事务所;
二、首批列入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广西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2020年加入首届广西、南宁市两级破产管理人协会,办理、办结了一些企业破产业务。
三、入选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单位资源库;
四、先进的法律顾问理念之下,先后担任广西区总工会、南宁市武鸣区党委和武鸣区人民政府、南宁市人防办、广西社会科学院、南宁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扶绥县东罗镇人民政府、扶绥县文体局及农业农村局、广西师范学院、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南宁壮宁工贸园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柳沙企业有限公司、广西中医学院瑞康医院等政府及企业单位法律顾问。
五、曾成功办理过在全区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刑事、民事、经济、金融和知识产权案件,刑事方面诸如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某某受贿案等重大案件;在商品房及地产领域成功办理“红日江山”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案,成功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方案意见书并得到认可;在金融案件领域,成功办理了数百起信用卡纠纷、信用卡分期纠纷、房贷金融纠纷系列案;在知识产权领域,成功办理广西日报社“南国早报”商标确权纠纷、桂林广维文华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印象刘三姐”等商标认定等系列案,均得到当事人及社会的认可和赞誉。
实至名归的荣誉。先后两次荣获“全区优秀律师事务所” 、“全区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广西区司法厅“先进党支部” 、“全区社会组织服务企业、促进发展;服务农村、促进增收;服务社区、促进和谐;服务民生、促进保障主题实践活动先进党组织” 、“创先争优先进党支部”等荣誉称号。
本所历来倡导团结协作精神,以集体力量的智慧、尽职尽责的态度、优质高效的技能竭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是您合法权益的卫士、可以信赖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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